国务院新闻办25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法治力量的有关情况。司法部就统筹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防止失信惩戒措施被滥用等话题回答记者提问。
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重要任务,也是重要保障。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在统筹法治力量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中,要加快完善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亟需的法律法规,完善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要推动清理防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打通堵点;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动乡村振兴立法,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律制度。
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表示,“十四五”时期,司法部将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贯彻落实《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中,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同时,持续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相关工作,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对如何防止失信惩戒措施被滥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李明征介绍,“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目前,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项目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单位正在牵头研究起草法律草案。司法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如何完善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失信惩戒措施,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社会诚信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经济日报记者 敖蓉)